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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加强课题申报指导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6-11-14   浏览次数:0

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是科学研究的源头和基础。为促进学校科研工作的广泛开展,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课题研究的积极性,提升学校课题研究的水平和层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及时发布各种课题申报信息。科研管理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发布与学校教育相关的各类课题的申报信息,做好申报信息的搜集和传达工作,为教职工提供准确的信息服务。

第二条 积极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各级各类课题的申报工作,调配本单位的优势师资力量进行开放式、联合攻关的课题申报,尤其要努力争取国家级科研课题的立项。

第三条 支持参加各类课题培训研修。为提高课题申报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鼓励教职工积极参加课题立项部门组织的课题培训研修,不断提升教职工的课题申报能力。

第四条 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和指导。经常邀请校内外专家对课题申报工作进行专题性的讲座和指导,发挥专家学者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第五条 继续坚持课题论证制度。课题论证是选准课题的前提和保证,是课题研究的重要环节。学校定期召开开题报告会,对立项课题进行公开论证,把好课题质量关,为课题申报提供科学的方法指导。

第六条 贯彻落实课题管理制度。学校制定的《石家庄幼专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中对课题申报做了明确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贯彻落实管理规定,严格把关课题初审环节,审查课题负责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是否按要求写好课题申请书等。